污染源企业、环境质量监测站的视频监控,为什么需要《社交-直播》类目?我咨询了本地的文化局,视频监控不属于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经营范围类。也不符合《信息网络传播视许可证》的申请条件。
求微信官方给个解决方案
请参考《小程序开放的服务类目》https://developers.weixin.qq.com/miniprogram/product/material/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