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直播》服务类目资质的疑问?
发布于 5 年前 作者 hzou 14771 次浏览 来自 问答

尊敬的审核人员:

       你好。

       我们的小程序挂在了子公司的主体下,现在总公司拿到了这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,但是我们提交上去提示我们主体不一致。

这里有几个问题想询问一下:

1、作为全资的子公司,我们是否需要子公司也去获取这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?

2、是否可以通过提供某种关联关系证明,从而提供总公司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即可?

3、如果2可以的话,因为资质那里只能上传一个文件,如何提供?

4、是否可以变更主体?(补充)

希望审核的哥哥们百忙之中抽空回复一下,我们也准备好了资质才敢上线小程序。

3 回复

有官方的人来回答这问题吗?我也有这类情况

该问题已反馈,有消息同步

需要直播资质可以找我

回到顶部